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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2 21:05:06

导读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出台的《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出台的《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处处长于淑丽在发布会上介绍,为积极应对创历史新高的高校毕业生总量压力和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对就业影响,近期,省人社厅联合十一部门,启动实施了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在岗位开发、补贴支持、平台服务等方面创新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挖潜、扩容、提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帮助他们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快速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措施:

扩大见习对象范围。将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

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多方募集见习岗位。开发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见习岗位,挖掘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发布全省就业见习岗位。

保障见习人员待遇。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确保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鼓励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优化见习管理服务。开通网上服务专区,受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对用人单位在见习平台提交的见习申请,最快时间内明确审核意见,发布线上平台服务指南和各地服务部门联系方式,提供便利、优质、快捷服务。

今年以来,全省已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见习岗位超6.2万个。下一步,省人社厅将继续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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